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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家庭福利會
香港家庭幸福感調查


發佈日期:2017年5月13日

家庭衝突問題、離婚個案不斷上升、學童面對的壓力和情緒困擾、父母管教和親子關係的張力,加上樓價物價持續上升帶來家庭財政的壓力等,香港家庭現時的生活質素和幸福感令人關注。香港家庭福利會(家福會)一向致力促進家庭的福祉,故委託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進行全港首個有關「香港家庭幸福感調查」,以探討香港家庭的幸福感。 


家庭幸福的概念

對於「家庭幸福」的概念,任何人都不會陌生。有一些學者認為「家庭幸福」是關於個人和家庭成員在家庭環境的狀況。例如個人在生理、精神、經濟以及社會上有?均衡的發展。這一個概念強調基本生活所需和設施如食物、房屋、健康以及安全的環境也是重要元素。除此之外,家庭成員之間的關係、良好的溝通和家庭管教方法也是一個「家庭幸福」的必要條件。至於家庭每月總收入和教育程度也可以用來量度一個家庭的幸福程度。


調查方法及目的

是次調查於2017年1月12日至3月2日期間,以隨機抽樣方式用電話成功訪問了1,033名年齡在15歲或以上與家人同住的香港居民,並使用了「家庭生活質素」 (Family Quality of Life, FQOL)問卷,在「家庭溝通」、「父母教養」、「精神幸福感」、「物質幸福感」和「整體幸福感」等五個範疇,量度他們的家庭幸福感。調查亦探討受訪者對家庭在解決衝突和作財務計劃方面的能力,以及兩者與整體家庭幸福感的關係。

具體目的包括:


(一)找出香港家庭對於家庭幸福質素的滿意程度和相關現況;
(二)提升社會大眾對家庭幸福元素的認識;
(三)為促進家庭福祉的服務及政策提供參考及建議。

研究測量工具

是次調查使用「家庭生活質素」(Family Quality of Life, FQOL)來量度家庭幸福。量表囊括了代表家庭幸福的各個方面,例如家庭成員之間的良好溝通、有效的家庭管教、家庭成員的精神健康、以及家庭的物質生活條件。家庭溝通代表參加者和家庭成員是否無所不談,父母教養代表父母如何支持和支援子女。精神幸福感和物質幸福感很相似,不過前者說明了家人如何幫助紓緩情緒壓力,後者則是說明應付生活所需的日常開支。


香港家庭福利會在日常工作中發現解決衝突及財務計劃的能力與家庭幸福息息相關。故此,調查亦附上了兩條問題:「我的家人能夠同心協力解決衝突。」和「我的家人有有效的財務計劃確保能應付必需的家庭開支」,了解受訪者對家庭在解決衝突和作財務計劃的滿意度,以及兩者與整體家庭幸福感的關係。

「香港家庭幸福感」調查結果

(1) 受訪者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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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各範疇分數(以100分為滿分)

家庭溝通:74分 
父母教養:69分
精神幸福感:67分 
物質幸福感:77分
整體幸福感:72分


受訪者在代表家庭幸福4個指標的單一題目、以及家庭解決衝突能力、財物計劃能力兩條題目上的選擇分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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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家庭角色與家庭幸福感的關係


在家庭溝通裏,子女一組的分數較其他同組的分數少。至於父母教養,父母、既是父母,又是子女和爺爺??/公公婆婆是同組別的,他們的分數高於子女和其他親戚。至於精神幸福感、物質幸福感及整體幸福感,子女的分數是較其他同組的少 。


在量表使用滿意度來量度家庭幸福。1分代表非常不滿意,3分代表中立,5分代表非常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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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同年齡層的家庭幸福感


在是次調查中「家庭成員年齡」共分7個組別:「15-19歲」、「20-29歲」、「30-39歲」如此類推,最高一組為「70歲或以上」。他們在「家庭溝通」、「父母教養」、「精神幸福感」、「物質幸福感」4個子量表和「整體幸福感」等的滿意度均有差異。


概括來說:


‧家庭幸福感隨年齡增加;
‧70歲以後才稍微下降; 
‧30歲以下一群在不同範疇的家庭幸福感皆明顯相對偏低。

在家庭溝通和父母教養方面,15-19歲和20-29歲是同一組別,他們的分數較其他組別為低。 60-69歲的分數則是所有組別最高。精神幸福感方面,15-19歲、20-29歲和30-39歲是同一組別,他們的分數是所有組別中最低的;50-59歲和60-69歲是同一組別,分數較高。至於物質幸福感和整體幸福感,15-19歲、20-29歲和30-39歲是同一組別,他們的分數較其他組別為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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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婚姻狀況與家庭幸福感的關係

婚姻狀況方面,整體來看,結婚這一組的分數較其他2組的分數為高。未結婚的受訪者在各範疇的幸福感都較已婚/ 離婚 / 分居 / 鰥寡的受訪者為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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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家庭收入與家庭幸福感的關係

月入$30,000以上的家庭較月入$30,000及以下在所有家庭幸福指標上的滿意度為高;而月入$60,000以上的家庭在所有家庭幸福指標上的滿意程度中是最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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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分析顯示,除了父母教養外,年齡與各個家庭幸福感指標沒有聯系。至於收入和父母/子女角色中,只有父母教養和物質幸福感與前兩者有關係。至於未結婚/結婚一項中,只有家庭溝通、精神幸福感和整體幸福感與前兩者有關係。不過,解決衝突能力和財務計劃能力則與各個家庭幸福感指標有聯系。這些結果顯示,解決衝突能力和財務計劃能力能影響所有家庭幸福感。


‧子女的家庭幸福感低於其他家庭成員。
‧家庭幸福感隨年齡增加,70歲以後稍微下降。
‧未結婚的受訪者在各範疇的幸福感都較已婚 / 離婚 / 分居 /鰥寡的受訪者為低。
‧家庭月入$30,000以上的受訪者所感受到的家庭幸福感普遍較月入$30,000及以下的受訪者為高。
‧家庭處理衝突的能力越高,家庭成員的家庭幸福感便越高。
‧家庭財務計劃的能力越高,家庭成員的家庭幸福感也越高。

討論和建議


(一)香港家庭幸福感是高是低?


在現時香港的社會及經濟環境下,調查結果顯示受訪者的家庭幸福感相當正面,整體幸福感達72分。然而,有15%的受訪者在各方面,特別是精神及物質幸福感沒有表示滿意,其中約2.5%的受訪者更清晰地表達了他們的不滿。

建議:
以是次調查為基礎,定期為香港家庭把脈。
是次調查為全港首個「家庭幸福感調查」,暫還未有常模(Norm)可作參考,鄰近地區也未曾就此作過類似的研究,因而未能作出比較。基於家庭對維持社會穩定及推動發展都極其重要,加上香港社會正面對急促變化,實在需要以是次調查結果為基礎,定期檢視香港家庭的幸福感,以便能清晰了解其中的變化,未雨綢繆,為推動家庭福祉訂定有效政策。就目前情況來說,不能因72分的家庭幸福感而對香港的家庭狀況掉以輕心,而需要繼續加強現有家庭服務及相關教育,投放資源支援有需要的家庭,推動官、商、民攜手合作,共同創造家庭友善的工作條件,繼續提升香港家庭的幸福。


(二)家庭成員的年齡、家庭角色及婚姻狀況與家庭幸福感的關係


年齡:年紀越輕家庭幸福感便越低,年紀越大,幸福感便越高;
家庭角色:子女的家庭幸福感比父母為低;
婚姻狀況:未婚者的家庭幸福感比已婚 / 離婚 / 分居 /鰥寡的為低。
是次訪問接觸到的年輕子女大多初達或將達成人階段,渴望有自主的空間,建構自己的生活模式,但父母仍是原生家庭的主要話事人,因此未必能事事如意。相反父母看見孩子出身了,大概也能鬆一口氣,即使兒女未必可以回饋自己,父母也能為完成責任而高興。另一方面,隨?年齡與人生階段的轉變,父母與孩子之間也要適應彼此不同的角色與期望,這些轉變都可以為雙方關係帶來巨大的張力,因而影響他們所感受到家庭幸福的程度。回顧現時的香港社會,因初婚年齡的推遲、不婚人士的增多等,留在家庭中的成年子女的比例便遠較以往為高,加上房屋資源的限制,許多成年子女與父母更是被迫共處一室,因而常常發生衝突,影響他們的幸福感。

建議:
發展全面的家庭生活教育,讓每一個香港人也能掌握不同人生階段的家庭角色和互動,加深家人跨代之間的了解,從而提升彼此的接納,諦造和諧共融的家庭及社會文化。另一方面,需要積極研究未婚成年子女的需要,聚焦在他們與父母或其他家庭成員的互動中,並為他們提供到位的服務,提升他們的幸福感。從政策角度去看,則須留意年輕人可能有的不滿情緒,針對他們的狀況創造更多向上流動的機會,並配合有效的房屋政策,長遠來說讓他們可以獨立自主,與父母的關係保持合適的平衡。


(三)家庭收入越高,家庭幸福感越高


家庭月入$30,000以上的受訪者所感受到的家庭幸福感普遍較月入$30,000及以下的受訪者為高。

建議:
關注低收入家庭的情況,投放資源予改善他們的物質生活之餘,也為他們創造家庭友善的環境,提供足夠的工作、學習機會與支援配套,讓他們能更有效地學習與家人相處,並且有足夠空間實踐所學。

(四)家庭處理衝突的能力越高,家庭幸福感越高

建議:
在中、小學的課程中加入處理衝突的課題,及早提昇香港市民處理衝突的能力,並針對家庭中不同角色的衝突互動,加強相關的教育、調解、與治療服務。家福會現時在各中、小學推行的「朋輩調解計劃」正是向師生及家長推廣調解知識和技巧,讓孩子及家長都能及早以積極態度及和平手法處理衝突,解決問題。

(五)家庭財務計劃的能力越高,家人的幸福感越高

建議:
推出多元化的理財教育計劃,讓孩子及家長認識正確理財價值觀和相關知識。此外,引入理財社工的專業訓練,讓社工能更有效地介入受助對象因財務衍生的家庭問題,為他們提供適當的支援。家福會最近便成立了全港首個家庭理財教育中心,協助兒童、青少年及家長建立正確的理財價值觀及理財教育技巧。中心並從美國引入理財社會工作訓練,以提昇業界在理財教育方面的知識及技巧。


(六)政策層面的建議
    
a. 政府強化家庭議會(Family?Council)的角色和功能,推動各政策局制訂有效和可持續的家庭友善政策,同時加強與關注家庭福祉的非政府組織的溝通,積極回應他們的關注及意見。
    
b. 官、商、民繼續攜手合作,共同創造家庭友善的工作條件,以提升香港家庭整體的幸福感。
    
c. 為年輕人創造更多向上流動的機會,並配合有效的房屋政策,支援需要。

(七)教育及服務層面的建議
    
a. 在不同專業領域倡導重視家庭的價值觀和生活模式,積極推動跨專業合作。
    
b. 發展全面的家庭生活教育。
    
c. 在中、小學的課程中加入處理衝突的課題。
    
d. 針對家庭中不同角色的衝突互動,加強相關的教育、調解、與治療服務。
    
e. 強化家庭計劃財務的能力。 
    
f. 投放資源予低收入的家庭。

(八)研究層面的建議
    
a. 本研究採用隨機抽樣,樣本數目足夠,而且測量的項目涉及了家庭幸福感的各個方面,所得結果可以作為日後建立有關課題的研究指數(index)和常模(norm)的基礎,用於今後的調查研究做對比。
    
b. 同樣研究可定期進行,了解香港家庭幸福感最新現況,觀察整體家庭幸福感和個別不同因素的趨勢,發揮評估相關政策與服務的作用。
    
c. 本研究未有詢問受訪者滿意或不滿意的原因,跟進研究可以聚焦於拆解家庭幸福感的風險因素和保護因素。
    

d. 積極研究未婚成年子女的需要,並聚焦在他們與父母或其他家庭成員的互動中。
如欲了解更多詳情,請瀏覽香港家庭福利會網址 www.hkfws.or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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